2K314022 《二建市政》沉井施工技术(1)

2K314022 沉井施工技术
【考点】沉井施工技术
预制、沉井施工技术是市政公用工程常用的施工方法,适用于含水、软土地层条件下半地下或地下泵房等构筑物施工。
一、沉井施工准备工作
(一)基坑准备
(1)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平面布置,设定沉井中心桩,轴线控制桩,基坑开挖深度及边坡。
(2)沉井施工影响附近建(构)筑物、管线或河岸设施时,应采取控制措施,并应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测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干扰和方便测量的地方。
(3)地下水位应控制在沉井基坑底以下0.5m,基坑内的水应及时排除;采用沉井筑岛法制作时,岛面高程应比施工期最高水位高出 0.5m以上。

(二)地基与垫层施工
(1)制作沉井的地基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沉井制作阶段的荷载时,应按设计进行地基加固。
(2)刃脚的垫层采用砂垫层上铺垫木或素混凝土,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垫层的结构厚度和宽度应根据土体地基承载力、沉井下沉结构高度和结构形式,经计算确定;素混凝土垫层的厚度还应便于沉井下沉前凿除。
2)砂垫层分布在刃脚中心线的两侧范围,应考虑方便抽除垫木;砂垫层宜采用中粗砂,并应分层铺设、分层夯实。
3)垫木铺设应使刃脚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并符合设计起沉高程的要求;平面布置要均匀对称,每根垫木的长度中心应与刃脚底面中心线重合,定位垫木的布置应使沉井有对称的着力点。
4)采用素混凝土垫层时,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

二、沉井预制
(一)结构的钢筋、模板、混凝土工程施工
应符合2K314021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混凝土应对称、均匀、水平连续分层浇筑,并应防止沉井偏斜。
(二)分节制作沉井
(1)每节制作高度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且第一节制作高度必须高于刃脚部分;井内设有底梁或支撑梁时应与刃脚部分整体浇捣。
(2)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75%后,方可拆除模板或浇筑后一节混凝土。
(3)混凝土施工缝处理应采用凹凸缝或设置钢板止水带,施工缝应凿毛并清理干净;内外模板采用对拉螺栓固定时,其对拉螺栓的中间应设置防渗止水片;钢筋密集部位和预留孔底部应辅以人工振捣,保证结构密实。
(4)沉井每次接高时各部位的轴线位置应一致、重合,及时做好沉降和位移监测;必要时应对刃脚地基承载力进行验算,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地基及结构的稳定。
(5)分节制作、分次下沉的沉井,前次下沉后进行后续接高施工:
1)应验算接高后稳定系数等,并应及时检查沉井的沉降变化情况,严禁在接高施工过程中沉井发生倾斜和突然下沉;
2)后续各节的模板不应支撑于地面上,模板底部应距地面不小于1m,搭设外排脚手架应与模板脱开。

三、下沉施工
(一)排水下沉
(1)应采取措施,确保下沉和降低地下水过程中不危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或地下管线,并保证下沉过程和终沉时的坑底稳定。
(2)下沉过程中应进行连续排水,保证沉井范围内地层水被疏干。
(3)挖土应分层、均匀、对称进行;对于有底梁或支撑梁的沉井,其相邻格仓高差不宜超过0.5m;开挖顺序应根据地质条件、下沉阶段、下沉情况综合运用和灵活掌握,严禁超挖。

(二)不排水下沉
(1)沉井内水位应符合施工设计控制水位;下沉有困难时,应根据内外水位、井底开挖几何形状、下沉量及速率、地表沉降等监测资料综合分析调整井内外的水位差。
(2)机械设备的配备应满足沉井下沉以及水中开挖、出土等要求,运行正常;废弃土方、泥浆应专门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三)沉井下沉控制
(1)下沉应平稳、均衡、缓慢,发生偏斜应通过调整开挖顺序和方式“随挖随纠、动中纠偏”。
(2)应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和方式开挖。
(3)沉井下沉影响范围内的地面四周不得堆放任何东西,车辆来往要减少震动。
(4)沉井下沉监控测量:
1)下沉时高程、轴线位移每班至少测量一次,每次下沉稳定后应进行高差和中心位移量的计算;
2)终沉时,每小时测一次,严格控制超沉,沉井封底前自沉速率应小于10mm/8h;
3)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加密量测;
4)大型沉井应进行结构变形和裂缝观测。
【提示】
沉井施工的工艺流程要求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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