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K314000《二建市政》城镇水处理场站工程

2K314000城镇水处理场站工程
2K314010水处理场站工艺技术与结构特点
【考点】给水与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一、给水处理
(一)处理方法与工艺
1.处理对象通常为天然淡水水源,主要有地表水和地下水(井水)两大类。水中含有的杂质,分为无机物、有机物和微生物三种,也可按杂质的颗粒大小以及存在形态分为悬浮物质、胶体和溶解物质三种。
2.常用的给水处理方法
(1)自然沉淀:用以去除水中粗大颗粒杂质;
(2)混凝沉淀:使用混凝药剂沉淀或澄清去除水中胶体和悬浮杂质等;
(3)过滤:使水通过细孔性滤制层,截流去除经沉淀或澄清后剩余的细微杂质;或不经过沉淀,原水直接加药、混凝、过滤去除水中胶体和悬浮杂质;
(4)消毒:去除水中病毒和细菌,保证饮水卫生和生产用水安全;
(5)软化:降低水中钙、镁离子含量,使硬水软化;
(6)除铁除锰:去除地下水中所含过量的铁和锰,使水质符合饮用水要求;

(二)工艺流程与适用条件
1.原水→简单处理(如筛网隔滤或消毒)
适用条件:水质较好。
2.原水→接触过滤→消毒
适用条件:一般用于处理浊度和色度较低的湖泊水和水库水,进水悬浮物一般小
原水→接触过滤→消毒于100mg/L,水质稳定、变化小且无藻类繁殖。
3.原水→混凝、沉淀或澄清→过滤→消毒
适用条件:一般地表水处理厂广泛采用的常规处理流程,适用于浊度小于3mg/L
的河流水。河流小溪水浊度经常较低,洪水时含沙量大,可采用此流程对低蚀度、无污染的水不加凝聚剂或跨越沉淀直接过滤。
4.原水→调蓄预沉→混凝、沉淀或澄清→过滤→消毒
适用条件:浊度水二级沉淀,适用于含沙量大,沙峰持续时间长的情况;预沉
后原水含沙量应降低到1000mg/L以下。黄河中上游的中小型水厂和长江上游高浊废水处理多采用二级沉淀(澄清)工艺,适用于中小型水厂,有时在滤池后建造清水调蓄池。

(三)预处理和深度处理
(1)按照对污染物的去除途径不同,预处理方法可分为氧化法和吸附法,其中氧化法又可分为化学氧化法和生物氧化法。化学氧化法预处理技术主要有氯气预氧化及高锰酸钾氧化、紫外光氧化、臭氧氧化等预处理;生物氧化预处理技术主要采用生物膜法,其形式主要是淹没式生物滤池,如进行TOC生物降解、氮去除、铁锰去除等。吸附预处理技术,如用粉末活性炭吸附、黏土吸附等。
(2)深度处理是指在常规处理工艺之后,再通过适当的处理方法,将常规处理工艺不能有效去除的污染物或消毒副产物的前身物(指能与消毒剂反应产生毒副产物的水中原有有机物,主要是腐殖酸类物质)去除,从而提高和保证饮用水质。目前,应用较广泛的深度处理技术主要有活性炭吸附法、臭氧氧化法、臭氧活性炭法、生物活性炭法、光催化氧化法、吹脱法等。

二、污水处理
(一)处理方法与工艺
(1)从污水处理的角度,污染物可分为悬浮固体污染物、有机污染物、有毒物质、污染生物和污染营养物质。污水中有机物浓度一般用生物化学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总需氧量(TOD)和总有机碳(TOC)来表示。
(2)处理方法可根据水质类型分为物理处理法、生物处理法、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处置及化学处理法,还可根据处理程度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及三级处理等工艺流程。
1)物理处理方法是利用物理作用分离和去除污水中污染物质的方法。常用方法有筛滤截留、重力分离、离心分离等,相应处理设备主要有格栅、沉砂池、沉淀池及离心机等。
2)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去除污水中有机物质的方法。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还有稳定塘及污水土地处理法。
3)化学处理法,用于城市污水处理中的混凝法类同于城市给水处理。
(3)污泥需处理才能防止二次污染,其处置方法常有浓缩、厌氧消化、脱水及热处理等。

(二)工艺流程
(1)一级处理工艺流程主要针对水中悬浮物质,常采用物理的方法,经过一级处理后,污水悬浮物去除可达40%左右,附着于悬浮物的有机物也可去除30%左右。
(2)二级处理工艺流程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微生物处理法,具体方式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经过二级处理后,BOD5去除率可达90%以上,二沉池出水能达标排放。
(3)三级处理是在一级处理、二级处理之后,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以及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氮、磷等可溶性无机物等。三级处理使用的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混凝沉淀(澄清、气浮)、过滤、活性炭吸附等。

三、再生水回用
(1)再生水,又称为中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供使用的水。
(2)再生回用处理系统是将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污水再进行深度处理,以去除二级处理剩余的污染物,如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氨(氮)、磷、致病微生物、细小的固体颗粒以及无机盐等,使净化后的污水达到各种回用水的水质要求。回用处理技术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再生水水源的水质和回用水水质的要求。
(3)再生水回用分为以下五类:
1)农、林、渔业用水:含农田灌溉、造林育苗、畜牧养殖、水产养殖。
2)城市杂用水:含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
3)工业用水:含冷却、洗涤、锅炉、工艺、产品用水。
4)环境用水:含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5)补充水源水:含补充地下水和地表水。
【提示】
此部分主要是选择题的考点,按照选择题的备考思路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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