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 2019-11-13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信息管理条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施工图审查等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第三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建筑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0]19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建造师应通过继续教育,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第三条 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以下统称注册)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建市【2013】56号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现印发给你们。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财政部建标[2013]44号)  为适应深化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总结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成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费用组成》),现印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发布后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主要调整内容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费用组成》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法制办发改法规【2008】153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促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进行公告,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是指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是指有...

人事部办公厅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6]213号)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

绿色施工导则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绿色施工导则  建设部建质[2007]223 号  1总则  1.1 我国尚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资源、影响环境的建筑业,应全面实施绿色施工,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1.2 本导则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并可供其他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参考。  1.3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4 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5 实施绿色施工,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行...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7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规范性文件 2019-09-1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8】91号)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