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312012《二建公路》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底基层)施工(2)

2B312012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底基层)施工(2)

(四)混合料人工拌和
1.拌和施工
(1)下承层为路基:
①12?15t三轮压路机或等效的碾压机械碾压3?4遍。
②表层松散宜适当洒水。
③“弹簧”现象:宜挖开晾晒、换土、掺石灰或水泥。
(2)下承层为粒料底基层:施工前应先检测弯沉值。
(3)下承层为原路面: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底基层技术要求,不符合应翻松原路面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
(4)在槽式断面的路段,宜在两侧路肩上每隔 5~10m交错开挖泄水沟。
(5)恢复中线:直线段应每15~20m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15m;并应在两侧路肩边缘外设指示桩。
(6)在两侧指示桩上应用明显标记标出稳定材料层边缘的设计高程。
(7)现场拌和时的工程数量:材料层宽度、厚度及预定干密度、及水泥剂量
(8)堆料前碾压1~2遍,整平表面,洒水湿润,不宜过分潮湿。
(9)材料在下承层上堆置时间不宜过长。材料运送宜比摊铺工序提前 1~2d。
(10)路肩用料与稳定材料层用料不同时,应先将两侧路肩培好(压实厚度相同)。在两侧路肩上,宜每隔5?10m交错开挖临时泄水沟。
(11)石灰稳定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生石灰块应在使用前7?10d充分消解,消解后的石灰应保持一定的湿度,不得扬尘,也不可过湿成团。
②消石灰宜过 9.5mm筛,并尽快使用。
③被稳定材料宜先摊平并用两轮压路机碾压1?2遍,再人工摊铺石灰。
④用刮板将石灰均匀摊开,表面应没有空白位置。
(12)水泥稳定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被稳定材料应在摊铺水泥的前一天摊铺。
②摊铺长度应按日进度的需要量控制。
(13)已整平材料含水率过小,应洒水闷料:
①严禁洒水车在洒水段内停留和掉头。
②细料应经一夜闷料,中粒粗粒可缩短闷料时间。
(14)严禁在拌和层底部留有素土夹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专用稳定材料拌和设备拌和时,设专人随时检查拌和深度,并配合拌和设备操作员调整拌和深度。
②拌和深度应达稳定层底并宜侵入下承层不小于5~10mm。
(15)二级以下公路没有专用拌合设备,可用农用旋转耕作机与多铧犁或平地机配合,拌合时间不宜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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