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102047《二建管理》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2Z102047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考点】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一、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常用方式);
(2)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二、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总额的 3%。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  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提示】无论是质量保证金的形式,还是保函形式,其金额均不得超过工程价款总额的3%。

三、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缺陷责任期内终止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 14天内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 14天内将保证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 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约定处理。
【总结】接到质量保证金申请后,核实、返还等每个环节均为14天。

四、保修
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2.修复费用
(1)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
(2)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但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3)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应承担修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总结】谁的责任造成的损坏,谁承担责任。
3.修复通知
在保修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复,但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并在口头通知后 48小时内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
【总结】修复通知主要是以书面通知为准,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通知,但在 48小时内书面确认。
4.未能修复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习题演练】
【例题·单选】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相关内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缺陷责任期内终止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B.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28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
C.工程保修期应从提出工程竣工申请之日起算
D.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修复工程损坏部位,并在口头通知后24小时内书面确认
【答案】A
【解析】B.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 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C.工程保修期应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D.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修复工程损坏部位,并在口头通知后48小时内书面确认。

【考点】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一、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天或累计超过 140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按约定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4)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28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二、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3)发包人违反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7)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8)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违约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承包人由于发包人违反合同暂停施工满 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后同28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遗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工程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出提供必要条件。

三、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承包人违反《示范文本》相应条款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总结】承包人违约时,承包人承担责任,为继续完成工程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的有关文件。
2.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在合同解除后 28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达成一致的,按照约定处理。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 14天内,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习题演练】
【例题·单选】以下说法中,属于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A.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
B.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C.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D.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E.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答案】AB
【解析】CDE均属于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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