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102042《二建管理》合同价款调整(上)

2Z102042合同价款调整

【考点】合同价款调整
一、法律法规变化
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  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时,费用增加的,发包人承担;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中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调整,调减的调整。
【注:合同价款的调整的原则是“谁的责任,谁承担”】
【提示】招标工程-投标截止前28天;非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前28天,注意两者情况的辨识。

【习题演练】
【例题·单选】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合同实施过程中因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导致总工期延误了2个月;2017年1月项目所在地政府出台了新政策,直接导致承包人计入总造价的税金增加20万元。关于增加的20万元税金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2017】
A.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承担,理由是国家政策变化,非承包人的责任
B.由发包人承担,理由是国家政策变化,承包人没有义务承担
C.由承包人承担,理由是承包人责任导致延期、进而导致税金增加
D.由发包人承担,理由是承包人承担质量问题责任,发包人承担政策变化责任
【答案】C
【解析】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二、项目特征不符
当项目特征变化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修订综合单价。

三、工程量清单缺项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总结】新增或新变措施项目需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习题演练】
【例题·单选】合同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A.变更价款
B.计价规范
C.合同约定
D.措施项目清单
【答案】B
【解析】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偏差【必会】
(1)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超出 15%以上)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2)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剩余的全部)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3)工程量增加,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措施项目费调减。
【提示】工程量偏差的调整,以15%为界。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超出15%以上部分单价调低;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整体单价调高。注意计算题。

【习题演练】
【例题1·单选】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业主方变更的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则调整原则为()。【2016】
A.当工程量增加超过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单价应予调低
B.当工程量减少超过15%以上时,其相应部分的措施费应予调高
C.当工程量增加超过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单价应予调高
D.当工程量减少超过10%以上时,其相应部分的措施费应予调低
【答案】A
【解析】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 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例题2·单选】某混凝土工程招标清单工程量为200立方米,综合单价为300元/m。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工程量为250立方米。合同约定当实际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超出部分可调整单价,调价系数为0.9。该混凝土工程的实际工程费用为()万元。
A.6.00
B.7.44
C.7.50
D.8.25
【答案】B
【解析】200×(1+15%)=230<250,由于混凝土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了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15%,其超出部分的工程量为:250-230=20立方米,该部分的综合单价需要调整,故该混凝土工程的价款为:230×300+20×300×0.9=7.44万元。

五、计日工【重要】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2)采用计日工方式的,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清单中无相应计日工单价的,需重新商定单价。
(3)采用计日工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相应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
(4)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

【习题演练】
【例题·多选】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计日工的说法正确的有()。
A.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B.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都应将相关报表和凭证送发包人复核
C.清单中无相应计日工单价的,需重新商定单价
D.计日工是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零星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E.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
【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价款调整的内容。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六、物价变化【必会】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中价格较高者。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中价格较低者。
【注:物价变化时谁的责任,谁承担。】
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1.价格指数调整法
价格调整公示:
△P=P0[A+﹝B1×  +B2×   +B3×  +……+Bn×﹞-1]
△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
B1,B2,B3,…,Bn——可调因子的权重;
FtlFt2,Ft3,…,Ftn ——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价格指数。
注:价格调整公示中:A+ B1+B2+B3+……+ Bn=1。
【提示】物价变化,惩罚的是过错方,对违约者不利。注意价格调整公式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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