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8022《二建法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

五、管辖权异议
(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Z208022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
【真题分布数据统计】(2014/2015/2018年)
一、当事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
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
(一)原告和被告
原告,是指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权益,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的当事人;
被告,是指原告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而由法院通知其应诉的当事人。
(二)共同诉讼人
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共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一庭多案)
(三)第三人
(1)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三)
(2)有独三:对双方当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有权提起诉讼;
无独三: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3)第三人的撤销之诉
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
【总结】第三人的撤销之诉,有效期6个月。

【例题·多选】根据《民事诉讼法》,属于广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2014真题】
A.第三人
B.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自诉人
C.辩护人
D.原告与被告
E.共同诉讼人
【答案】ADE
【解析】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例题·单选】甲装饰公司拖欠某劳务公司 10万元工程款,劳务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当决定起诉时发现,甲装饰公司已经分立为乙装饰公司和丙运输公司,而乙、丙两个公司对 10万元工程欠款的偿还事宜并未做明确约定,劳务公司便以乙装饰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丙公司应诉。此时,丙公司作为当事人属于()。【2015真题】
A.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共同诉讼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C
【解析】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后,乙丙两公司对分立前对劳务公司的债务向乙丙公司承担责任,在诉讼中,甲状告乙公司,法院又追加了丙公司,丙公司的身份应等同于乙公司,因此,乙丙为共同被告,共同诉讼人。正确选项为C。

【例题·多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诉讼权利包括()。【2015二建真题】
A.申请提起诉讼
B.申请参加诉讼
C.提起反诉
D.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E.申请提起公益诉讼
【答案】BD
【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出诉讼,但是由于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加入到诉讼中,方式包括两种,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因此,只能选择BD。

【例题·单选】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的部分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则该第三人行使撤销之诉的法定期间是()个月。【2014真题】
A.24
B.18
C.12
D.6
【答案】D
【解析】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即: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代理人
1.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委托权限分为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
(1)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代为①承认、②放弃、③变更诉讼请求,进行④和解,提起⑤反诉或者⑥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2)一般授权(全权代理):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理解记忆,不要望文生义,“全权代理”只是一般授权,并没获得特别授权。特别授权的内容都跟诉讼案件的“输赢”直接相关。

【例题·单选】施工企业向某律师出具的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下列与诉讼有关的行为中该律师享有代理权的是()。【2018真题】
A.放弃诉讼请求
B.与对方当时进行和解
C.提起上诉
D.提供证据
【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针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还特别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诉讼代理人已获得特别授权,即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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