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4015《二建法规》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2Z20401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二、效力待定合同(主体有瑕疵)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限人)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以被代理人名义)
(三)无权处分行为(以无权处分人自己的名义)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需要重点掌握。效力待定合同的三个原因都是主体有瑕疵,主体分别是限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效力待定只是合同某一阶段的状态,最终会转化为有效合同或无效合同,所以要注意有权人追认、拒绝、沉默的不同情形的法律后果。

【例题·单选】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追认,而甲未做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二建真题】
A.在甲未追认合同之前,丙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B.合同已经生效,甲应当履行合同
C.甲对乙丙签约行为未明确反对,视为同意
D.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A
【解析】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没有效力。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总结】
1.无效合同(行为有瑕疵,违法)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欺诈胁迫)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强制规定)
2.可撤销合同(行为有瑕疵,违约)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非法目的)
3.效力待定合同(主体有瑕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限人);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

【考点】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真题分布数据统计】(2013-2015/2017/2018年)
一、合同的履行
二、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二)合同变更需遵循法定的程序
合同变更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三)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

【例题·单选】下列变更中,属于应当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情形的是()。【2014二建真题】
A.采购数量变更
B.公司名称变更
C.合同签约人员变更
D.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答案】A
【解析】合同的内容,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除法律规定的以外,主要由合同的条款确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如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3)数量,应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4)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按照强制性标准执行,并可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责任期限与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5)价款或者报酬,应规定清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可在合同中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变更后的内容取代原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同意就改变合同的内容,不仅变更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其做法还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单选】关于施工合同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2018二建真题】
A.合同变更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
B.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C.工程变更必将导致合同变更
D.合同非实质性条款的变更无须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答案】B
【解析】A错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事项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如果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即使当事人已协议变更了合同,其变更内容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B正确,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约定。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则将被推定为未变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履行约定不明确的变更内容。C错误,工程变更的内容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中知识点,此处错在“必将”,说法太绝对。D错误,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变更后的内容取代原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同意就改变合同的内容,不仅变更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其做法还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合同权利的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范围
不得转让的债权:
(1)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1)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
(1)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和抵销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从权利随同主权利转让
(1)从权利随主权利转让,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抗辩权和抵销权也随之转移
(二)合同义务的转让
(1)义务的转让:经债权人同意
(三)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一并转让(概况转让)
(1)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经对方同意
【总结】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人即可,义务转让,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才生效。
【提示】
此知识点理解掌握,注意知识点之间的融会贯通,第一章担保法律制度中涉及到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时,逻辑原理与此相同,即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人即可,义务转让,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同意才生效。

【例题·单选】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转让产生法律效力的是()。【2018二建真题】
A.施工企业将施工合同中主体结构的施工转让给第三人
B.施工企业将其对建设单位的债权转让给了水泥厂,并通知了建设单位
C.建设单位到期不能支付工程款,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D.监理单位将监理合同一并转让给其他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
【答案】B
【解析】A错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转让行为无效。B正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C错误,《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D错误,《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例题·单选】2016年9月15日,甲材料供应商与丙材料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转让甲对乙施工企业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5日,乙接到甲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关于该债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2018二建真题】
A.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9月25日生效
B.丙于9月15日可以向乙主张30万元债权
C.乙拒绝清偿30万元债务的,丙可以要求甲与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于9月25日对乙生效
【答案】D
【解析】AB错误,D正确。甲丙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甲丙之间债权转让行为自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乙(债务人)时生效。因此,丙可于9月25日而非9月15日开始向乙主张债权。C错误。当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即行生效,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不再完全享有原债权。因此,甲乙并非向丙承担连带责任。

四、可撤销合同
(一)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注:把握与无效合同的种类对比】;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二)可撤销合同的行使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
(三)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4个字:自始无效。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总结】记住可撤销合同的 16个字: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此处的欺诈胁迫,指的是除国家利益意外的其他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

【例题·多选】下列合同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2013二建真题】
A.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施工企业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总承包单位将施工图深化设计风险转移给分包单位的合同
D.建设单位为偷税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E.村民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供货合同
【答案】AE
【解析】导致合同变更或撤销的原因有:(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损害非国家利益的合同;(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例题·多选】下列合同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2014二建真题】
A.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合同
B.施工企业中未获得相应授权的人员订立的合同
C.建设单位为洗钱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
E.一方乘人之危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答案】DE
【解析】《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例题·单选】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是()。【2013二建真题】
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C.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可以免责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答案】B
【解析】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合同是由重大误解订立的或者显示公平订立的,都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也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

【例题·单选】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其法律后果是()。【2013二建真题】
A.自撤销后无效
B.申请撤销时无效
C.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D.合同有效
【答案】C
【解析】在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被撤销之前,该合同具有效力。但在被撤销之后,该合同即不具有效力,且将溯及既往,即自合同成立之始起就不具有效力,当事人不受该合同约束,不得基于该合同主张认可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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