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4000《二建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Z2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学习提示】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包括民商法法律部门的合同总论和合同分论,亦即第一节和第三节,同时也包括社会法法律部门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亦即第二节。
合同法律制度调整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合同总论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消灭、终止、终止后的违约责任承担等合同由生到死的一个全生命周期。合同分论的主要内容是7大具体的合同种类,包括承揽合同、买卖合同等。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调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由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劳动合同由生到死的一个全生命周期。

一、本节知识框架
2Z2040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2Z204012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2Z204013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2Z204014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2Z204015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2Z204016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2Z204017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作用(★)

【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真题分布数据统计】(2014-2016/2018年)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2)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钱和时间)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11)双方相互协作条款。

【例题·单选】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2018二建真题】
A.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属于合同的其他形式
C.未依法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无效
D.合同可以采用数据电文形式
【答案】D
【解析】1999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仲裁法》司法解释规定:“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此外,2015年4月经修改后公布的《电子签名法》还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例题·单选】根据《合同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是()。【2014二建真题】
A.设备租赁合同
B.建设工程合同
C.承揽合同
D.货物买卖合同
【答案】B
【解析】《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署名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例题·多选】根据《合同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有()。【2015二建真题】
A.建筑工程勘察合同
B.委托合同
C.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D.承揽合同
E.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答案】ACE
【解析】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ACE正确法律未对委托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形式做强制性规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所以,不选BD。

【例题·单选】下列合同各项内容中,不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的是()。【2015二建真题】
A.价款或者报酬
B.保险条款
C.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D.当事人的名称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保险条款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应当选择B。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
1.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不得违法发包
(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3)及时检查隐蔽工程
(4)及时验收工程
(5)支付工程价款
2.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
(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提示】
此知识点要理解记忆,施工合同的不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制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基础内容。不同主体的义务要形成对应关系,考试易混淆考查。

【例题·多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有()。【2016二建真题】
A.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B.及时验收隐蔽工程
C.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D.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E.无偿修理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
【答案】ADE
【解析】承包人的主要义务:(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考点】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真题分布数据统计】(2015-2018年)
一、建设工程工期
(一)开工及开工日期(略)
(二)暂停施工(略)
(三)工期顺延(略)
(四)竣工日期
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遵循最高院司法解释的3个原则: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对于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流程相对复杂,项目管理科目中有更为细化的解释说明,但是在法规科目中,大家重点把握上述最高院的三条司法解释。注意把握法律制度的本质,不要硬背,立法设计的初衷总是在寻求一种平衡,发包人拖延验收,那时间就往前提,发包人着急使用,那就自转移占有之日风险也转移给发包人。

【例题·单选】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15二建真题】
A.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B.建设工程完工之日
C.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D.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答案】C
【解析】2004年10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有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
(三)合同价款的调整
(四)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规定
1.单方结算价
(1)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单方结算价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总结】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单方结算价的前提一定是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有约定的情况下,
发生了约定的事实,才有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话,单方结算价是不成立的。
2.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
(1)利率的确定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利息的起算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提示】
此知识点需要理解记忆,不同情况要准确记忆利息起算时间,注意与实际竣工日期对比记忆,考试易混淆考查。

【例题·单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付款时间为(
【2016二建真题】)。
A.建设价款确定之日
B.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的,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C.建设工程未交付的,工程款价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D.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竣工结算完成之日
【答案】C
【解析】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曰;(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例题·多选】施工合同中对应付款时间约定不明时,关于付款起算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2018二建真题】
A.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B.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C.工程已交付,工企业主张工程款的,为提出主张之日
D.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E.工程未交付,工程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答案】ABE
【解析】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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