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管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有()。【2015年真题】
A.发包人比计划开工日晚5天下达开工通知
B.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
C.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存在错误
D.监理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文件
E.分包商或供货商延误
答案:BCD
解释:2019版教材P330
2018版教材P333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 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 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 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原答案中有A,已经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