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经济】某居民企业2013年度取得营业收入总额20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9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销售费用320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对子公司的赞助支出7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捐赠40万元,预缴所得税22万元已计到所得税费用里,该企业在计算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 )万元。

  【一建经济】某居民企业2013年度取得营业收入总额20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9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销售费用320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对子公司的赞助支出7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灾区捐赠40万元,预缴所得税22万元已计到所得税费用里,该企业在计算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 )万元。

  A.15. 96 

  B.22.8

  C.27. 96  

  D.42. 36

  答案:C

  解释:

  2019版教材P117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或营业费用)一税金及附加 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 投资收益(损失为负) =2000-900-320-300-200=280万,

   利润总额=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280-7-40=233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 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可以扣除的部分为233×0.12=27.96,因实际损赠为40万元,所以多余的部分是不能扣除的。故选C。

  这一题,同学们有疑问:

  搞不懂为什么捐赠支出还要扣除?

  赞助费要扣除吗?不能吧?

  答:利润总额,与应纳所得税额,是二个概念。计算利润总额的时候,捐赠支出、赞助支出不管是否要在所得税前扣除,都要在计算在营业外支出中,然后来计算利润总额,也就是这一步的计算是正确的:

  利润总额= 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280-7-40=233

  因为捐赠支出中在利润总额的12%中要扣除,所以233*0.12=27.96是要扣除的。

  现在回过来看同学们的问题:那赞助支出不是不能扣除吗?为什么你在利润总额中扣除了呢?

  因为利润总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是二个概念。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233万+ 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赞助费7万+不得所所税税前扣除的捐助支出(即40-233*0.12)=233+7+40-233*0.12

  利润是利润的口径,税收是税法的口径

  所以总结:赞助支出是否扣除,是在应纳所得税额中进行调整的,而不是在利润总额中调整的(无论如何,利润总额都是要扣掉赞助支出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