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经济】合同变更不属于“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前提下,关于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一建经济】合同变更不属于“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前提下,关于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B.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C.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D.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C

  解释:2019版教材P113

  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B选项是单独进行处理,而答案是合并变更)同进行会计处理,选项AB错误

  (3)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选项D错误。

  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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