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32010 《一建水利》水利工程施工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F432010水利工程施工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F432011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
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是由专业门类、专业序列和层次构成的三维框架结构。(2012年考点) 水利部是中国水利标准化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了《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体系表采用由专业门类、专业序列和层次构成的三维框架结构。其中,标准包括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及专用标准。

1F432012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内容
一、劳动安全
(一)《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GB50706-2011
4.2.11安全电压供电电路中的电源变压器,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
4.2.16易发生爆炸、火灾造成人身伤亡的场所应装设应急照明。
4.5.7机械排水系统的排水管管口高程低于下游校核洪水位时,必须在排水管道上装设逆止阀。
4.5.8防洪防淹设施应设置不少于2个的独立电源供电,且任意一电源均应能满足工作负荷的要求。

(二)《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32-2014
9.3.3操作平台及悬挂脚手架边缘应设防护栏杆,其高度应不小于120cm,横挡间距应不大于35cm,底部应设高度不小于30cm的挡板且应封闭密实。在防护栏杆外侧应挂安全网封闭。
9.4.5人货两用的施工升降机在使用时,严禁人货混装。

(三)《核子水分-密度仪现场测试规程》SL275-2014
2.附录B
B.1凡使用核子水分-密度仪的单位均应取得“许可证”,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书。
B.2由专业的人员负责仪器的使用、维护保养和保管,但不得拆装仪器内放射源。
B.5仪器操作人员在使用仪器时,应佩戴射线剂量计,监测和记录操作人员所受射线剂量,并建立个人辐射剂量记录档案。
B.6每隔6个月按相关规定对仪器进行放射源泄露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仪器不得再投入使用。

(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
2.4.17土石围堰、混凝土围堰与浆砌石围堰的稳定安全系数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土石围堰边坡稳定安全系数应满足表1F432012-1的规定。
(具体表格详见教材)
2 重力式混凝土围堰、浆砌石围堰采用抗剪断公式计算时,安全系数K'应不小于3.0,排水失效时安全系数K'应不小于2.5;抗剪强度公式计算时安全系数K应不小于1.05。
2.4.20不过水围堰堰顶高程和堰顶安全加高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堰顶高程应不低于设计洪水的静水位与波浪高度及堰顶安全加高值之和,其堰顶安全加高应不低于表1F432012-2的规定值。(具体表格详见教材)
(2)土石围堰防渗体顶部在设计洪水静水位以上的加高值:斜墙式防渗体为0.8~0.6m;心墙式防渗体为0.6~0.3m。3级土石围堰的防渗体顶部应预留完工后的沉降超高。

(五)《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SL378-2007
8.4.2竖井吊罐及斜井运输车牵引绳,应有断绳保险装置。
8.4.11井口应设阻车器、安全防护栏或安全门。
11.1.1地下洞室开挖施工过程中,洞内氧气体积不应少于20%,有害气体和粉尘含量应符合规定标准。
13.2.11爆破完成后,待有害气体浓度降低至规定标准时,方可进入现场处理哑炮并对爆破面进行检查,清理危石。清理危石应由有施工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实施。

(六)《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规程》SL626-2013
3.7.1闸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9 底水封(或防撞装置)安装时,门体应处于全关(或全开)状态,启闭机应挂停机牌,并应派专人值守,严禁擅自启动。
3.7.13检查机组内部应3人以上,并应配带手电筒,特别是进入钢管、蜗壳和发电机风洞内部时,应留1人在进入口处守候。

(七)《水利水电地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642-2013
7.2.3 下列地区不应设置施工临时设施:
1 严重不良地质区或滑坡体危害区。
2 泥石流、山洪、沙暴或雪崩可能危害区。
5 受爆破或其他因素影响严重的区域。

(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
3.10.10载人提升机械应设置下列安全装置,并保持灵敏可靠:
1.上限位装置(上限位开关)。
2.上极限限位装置(越程开关)。
3.下限位装置(下限位开关)。
4.断绳保护装置。
5.限速保护装置。
6.超载保护装置。
4.2.4起重机械安装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重机械应配备荷载、变幅等指示装置和荷载、力矩、高度、行程等限位、限制及连锁装置。
10.1.7焊接作业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0 高处焊割作业点的周围及下方地面上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可燃、易爆物品,并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10.1.11金属加工设备防护罩、挡屑板、隔离围栏等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有火花溅出或有可能飞出物的设备应设有挡板或保护罩。
11.2.6高压试验现场应设围栏,拉安全绳,并悬挂警告标志。高压试验设备外壳应接地良好(含试验仪器),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提示】1.重点掌握标红部分内容;2.土石围堰边坡稳定安全系数:牢记4、5级围堰。

二、工业卫生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8-2007
3.4.6 施工作业噪声传至有关区域的允许标准见表2F332012-18。(具体表格详见教材)
3.4.11 工程建设各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施工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对从事尘、毒、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职业体检,对确认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给予治疗,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二)《水利水电地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642-2013
9.1.1施工过程中,洞内氧气浓度不应小于20%。
1F432013 水利工程土石方施工的内容
一、开挖
(一)《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 47—94
1.0.8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2.1.2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二)《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 378—2007
5.2.2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进洞前,应做好开挖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
5.5.5当特大断面洞室设有拱座,采用先拱后墙法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和加固拱座岩体。拱脚下部的岩体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拱脚下部开挖面至拱脚线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顶拱混凝土衬砌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11.2.8对存在有害气体、高温等作业区,必须做专项通风设计,并设置监测装置。
12.3.7洞内供电线路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力起爆主线应与照明及动力线分两侧架设。
13.2.6当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小于30m或5倍洞径距离爆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13.2.10采用电力起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源,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或矿灯照明。

1F432014 水工建筑物施工的内容
一、混凝土工程
(一)《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SL32-2014
6.4.2混凝土面板堆石坝面板滑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滑动模板应具有制动保险装置;采用卷扬机牵引时,卷扬机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地锚。
7.1.4所有滑模安装都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当滑模安装高度达到或超过2.0m时,对安装人员必须采取高空作业保护措施。
7.4.9陡坡上的滑模施工,应具有保证安全的措施。当牵引机具为卷扬机时,卷扬机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地锚;对滑模应设置除牵引钢丝绳以外的防止其自由下滑的保险器具。
8.0.5每滑升1m~3m,应对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形状、位置及标高进行测量检查,并做好记录。
9.1.3在滑模施工中应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情况,遇到雷雨、六级和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的滑模应停止施工,采取停滑措施。全部人员撤离后,应立即切断通向操作平台的供电电源。
9.2.3危险警戒区内的建筑物出入口、地面通道及机械操作场所,应搭设高度不小于2.5m的安全防护棚。
9.4.2施工升降机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运输人员的提升设备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

(二)《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 SL53—94
1.0.3施工前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验证碾压混凝土配合比的适应性,并确定其施工工艺参数。
4.5.5每层碾压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按网格布点检测混凝土的压实容重。所测容重低于规定指标时,应立即重复检测,并查找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4.5.6连续上升铺筑的碾压混凝土,层间允许间隔时间(系指下层混凝土拌和物拌和加水时起到上层混凝土碾压完毕为止),应控制在混凝土初凝时间以内。

(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L677-2014
3.6.1拆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承重的侧面模板,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2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按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方可拆除。
1)悬臂板、梁:跨度l≤2m,75%;跨度l>2m,100%。
2)其他梁、板、拱:
跨度l≤2m,50%;
2m<跨度l≤8m,75%;
跨度l>8m,100%。
【提示】1.重点掌握加粗部分内容;2.不承重模板2.5MPa;承重模板:悬臂(2,75%,100%),非悬臂(2,8,50%,75%,100%)。

二、灌浆工程
(一)《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2014
8.1.1接缝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灌区底部高程的条件下进行。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及其验收工作。
三、水利工程验收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
4.1.11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4.3.3施工单位应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单位复核。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4.3.4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有关单位应按有关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

1F432020水力发电及新能源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F432021水力发电工程地质与开挖的内容
一、《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 5099-1999)
7.3.3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飞石、有害气体和冲击波的影响范围之外,且无落石威胁的安全地点。单向开挖隧洞,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12.2.7对有瓦斯、高温等作业区,应做专项通风设计。
12.3.2施工中遇到含瓦斯地段时,应按原煤炭部《煤矿安全规程》制订的防瓦斯安全措施施工,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3机电设备及照明灯具等,均应采用防爆形式。
4应配备专职瓦斯检测人员。
12.3.3洞内施工不应使用汽油机械,使用柴油机械时,宜加设废气净化装置。柴油机械燃料中宜掺添加剂,以减少有毒气体的排放量。

二、《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135_2013
3.1.13爆破后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等待时间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明挖爆破时,应在爆破后5min进入工作面;当不能确认有无盲炮时,应在爆破后15min进入工作面。
2 地下洞室爆破应在爆破后15min,并经检查确认洞室内空气合格后,方可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3.1.15保护层及邻近保护层的爆破孔不得使用散装流态炸药。
5.2.5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两端施工应统一指挥。在相距5倍洞径或30m爆破时,双方人员均需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必须采用一个工作面爆破,直至贯通。

【例题·单选】地下洞室爆破应在爆破后( )分钟,并经检查确认洞室内空气合格后,方可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A.5
B.10
C.15
D.20
【答案】C
【解析】地下洞室爆破应在爆破后15min,并经检查确认洞室内空气合格后,方可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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