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20061 《一建水利》水力发电工程建设各方质量管理职责

1F420061水力发电工程建设各方质量管理职责
可行性研究及以前阶段的勘测、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中的工程质量由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审查单位负审查责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各方质量管理的职责如下:
1. 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总责。
3. 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与施工质量负监督与控制责任,对其验收合格项目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4. 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
5. 施工单位对所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在监理单位验收前对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在监理单位验收后,对其隐瞒或虚假部分负直接责任。
6. 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应由合同规定的采购单位负责招标采购,选定材料、设备的供货厂家,并负责材料、设备的检验、监造工作,对其质量负责;其他单位不得干预采购单位按规定进行自主采购的权利而指定供货厂家或产品。
8. 质监总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属监察性质,不代替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工作,不参与日常质量管理。
根据《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电水农[1997 ] 220号),有关设计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3.项目法人可以实行设计进度质量保留金制度。因勘测设计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法人有权扣除部分以至全部保留金。
8.设计单位应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配套,人员相对稳定,至少应有一名负责人常驻工地。设计代表机构人员不得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兼职。
9.设计单位推荐材料、设备时应遵循“定型不定厂”的原则,不得指定供货厂家或产品。

【例题·单选】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由( )负总责。
A.施工单位
B.监理单位
C.设计单位
D.项目法人
【答案】D
【解析】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总责。

1F420062水力发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质量事故处理的要求【重要】
一、水力发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内容
2.施工单位在近五年内工程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应视其整改情况决定取舍;在近一年内工程发生特大质量事故的,不得独立中标承建大型水电站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  
3.非水电专业施工单位,不能独立或作为联营体责任方承担具有水工专业特点的工程项目。
6.施工单位进行分包时,必须经监理单位同意并审查分包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的能力,出具书面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分包部分不宜超过合同工作量的30%。  
7.临时合同工应作为劳务由施工单位统一管理。临时合同工一般应用于承担非技术工种;需用于承担技术工种的,施工单位应对其进行质量教育和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8.施工质量检查与工程验收。主要内容有:
(1)施工准备工程质量检查,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监理单位应对关键部位(或项目)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2)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按“三级检查制度”(班组初检、作业队复检、项目部终检)的原则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进行终检验收。(17年考点)
(3)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终检验收时,设计单位应参加并签署意见。
(4)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证,应在施工单位进行一次系统的整体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署意见,监理单位签署验收结论。(水利是法人组织)
(6)水库蓄水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安全鉴定。

二、水力发电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要求
1.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为:(15年考点)  
(1)一般质量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  
(4)特大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立即报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同时按隶属关系报上级部门;  
(2)项目法人负责向质监总站进行事故报告;  
(4)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项目法人应立即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临时处理措施,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6)事故调查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14、16、17年考点)
①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②较大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査。
③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监总站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④质监总站有权根据质量巡视员的报告,对特定质量问题或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7)事故的处理方案按以下原则确定:(水利的均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
①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②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必要时项目法人可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③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项目法人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
【提示】质量事故处理的要求是学习重点,区分不同等级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方案。

【例题1·单选】根据《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电水农〔1997〕220号),水电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由( )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2014】
A.项目法人
B.监理单位
C.质监总站
D.项目审批单位
【答案】C
【解析】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监总站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例题2·单选】根据《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电水农〔1997〕220号),水电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中不包括( )质量事故。【2015】
A.较大
B.重大
C.特大
D.特别重大
【答案】D
【解析】根据《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电水农〔1997〕220号),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为:①一般质量事故;②较大质量事故;③重大质量事故;④特大质量事故。

【例题3·多选】根据《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电水农[1997]220号),下列检查中,不属于“三级检查制度”规定检查内容的有( )。【2017】
A.班组初检
B.监理员抽检
C.作业队复检
D.监理单位终检
E.项目部终检
【答案】BD
【解析】"三级检查制度" 包括班组初检、作业队复检、项目部终检。

1F420063水力发电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管理机制: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
一、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6.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应当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电力建设工程投标中列入竞争性报价。
8.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应当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估。论证和评估应当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9.应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三、施工单位安全责任【重要】
1.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
3.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开展现场查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必要时召开专家会议论证确认。
4.施工单位应当对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口、孔洞口、邻近带电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等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6年案例)

五、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依法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例题1·单选】( )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答案】A
【解析】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

【例题2·单选】( )依法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A.国家能源局
B.国家安全局
C.国家质检局
D.水利部
【答案】A
【解析】国家能源局依法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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