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20023 《一建水利》水利水电工程分包单位管理职责

1F420023水利水电工程分包单位管理职责
一、再次分包的法律法规规定
对于工程分包单位的将工程再次分包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明令禁止的。

二、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管理职责
水利工程施工分包按分包性质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分包单位在履行分包管理职责时应当注意:
1.承揽工程分包的分包人必须具有与所分包承建的工程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
2.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对分包项目所进行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的监督和管理。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例题·多选】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水建管[2005]304号),下列关于分包单位管理职责叙述正确的是()。
A.分包单位应持有营业执照和具备与分包工程专业等级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具备完成分包工程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机械设备
B.分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中的职责
C.分包单位应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承包单位负责
D.分包单位只需对承包单位负责,无需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E.分包单位需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答案】ABCE
【解析】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对分包项目所进行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的监督和管理。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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