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20016 《一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决算与审计的内容

1F420016 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决算与审计的内容(18年新增)
一、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的基本内容
水利建设项目稽察,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对水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稽察坚持监督检查与指导帮助并重,遵循依法监督、严格规范、客观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稽察实行分级组织、分工负责,其中:
(1)水利部负责指导全国水利稽察工作,组织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和有中央投资的其他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稽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流域机构负责对所管辖的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受水利部委托对地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对流域内水利建设项目稽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水利稽察工作,对辖区内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稽察工作由派出的稽察组具体承担现场稽察任务,稽察组由稽察特派员或组长、稽察专家和特派员助理等稽察人员组成。特派员对现场稽察工作负总责,专家分工负责相应现场稽察工作。稽察人员执行稽察任务实行回避原则,不得稽察与其有利害关系的项目。
水利稽察主要内容:监督检查有关项目的监管和主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水利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完善建设管理制度、组织推动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
稽察组应于现场稽察结束5个工作日内,提交由稽察特派员签署的稽察报告。对严重违反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项目管理和勘察(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参建单位,稽察工作机构可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以下处理处罚建议:
(1)责令暂停施工。
(2)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将严重违规的施工、监理单位清退出施工现场。
(4)将不良行为记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5)降低有关单位的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给予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例题·单选】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17),以下不属于应遵循稽察原则的是( )。
A.依法监督
B.严格规范
C.客观公正
D.科学高效
【答案】D
【解析】应遵循依法监督、严格规范、客观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

二、竣工决算的基本内容
竣工财务决算是确认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支出、资产价值和结余资金、办理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最终依据。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单位)组织编制。设计、监理、施工、征地和移民安置实施等单位配合。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之前,项目法人已经撤销的,由撤销该项目法人的单位指定有关单位承接相关的责任。
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建设项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宜具备以下条件:
(1)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内容已完成。
(2)建设资金全部到位。
(3)竣工(完工)结算已完成。
(4)未完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不超过规定的比例。
(5)涉及法律诉讼、工程质量、征地及移民安置的事项已处理完毕。
(6)其他影响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重大问题已解决等。
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型项目应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应控制在5%以内。
竣工财务决算应反映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竣工财务决算由以下4部分组成:
(1)竣工决算封面及目录。
(2)竣工项目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
(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决算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竣工财务决算基准日宜确定为月末。
(5)具有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多种效益的项目,应将建设成本在效益之间分摊,为工程运行定价提供依据。宜采用枢纽指标系数分摊法,分摊程序如下:
①按建设成本与工程效益的关系,确定专用投资、共用投资和间接投资。
②依据设计文件或实际生产能力,计算工程效益之间的库容或用水比例。
③按计算的比例在工程效益之间分摊共用投资。
④按已归集的专业投资和共用投资比重分摊间接投资。
⑤确定各工程效益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三、竣工审计的基本内容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按建设管理过程分为开工审计、建设期间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前两项审计可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建设管理的需要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在项目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必须进行。
竣工决算审计是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水利审计部门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和评价。
1.竣工审计的内容
1)建设项目批准及建设管理体制审计。
2)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概算执行审计。
3)基本建设支出审计
4)土地征用及移民安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5)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审计
6)交付使用资产审计。
7)基建收入审计。
8)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时资金构成审计。
9)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计。
10)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审计。
11)合同管理审计
12)建设监理审计。
13)财务管理审计。
14)历次审计检查审计。
2.审计组织形式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水利审计部门是其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主体。审计组织形式可分为自行开展和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两种形式。
3.审计程序
(1)审计准备阶段。包括审计立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等环节。
(2)审计实施阶段。包括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等环节。
(3)审计报告阶段。包括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处理、下达审计结论等环节。
(4)审计终结阶段。包括整改落实和后续审计等环节。
项目法人和相关单位应在收到审计结论60个工作日内执行完毕,并向水利审计部门报送审计整改报告;确需延长审计结论整改执行期的,应报水利审计部门同意。
4.审计方法
审计方法应主要包括详查法、抽查法、核对法、调查法、分析法、其他方法等。
竣工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调整、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及项目法人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评价的重要依据。

【提示】本目内容修改的较多,要根据课程所讲重点理解记忆。第一章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内容整体较多、较杂,历年分值为6~7分,复习时最好把内容整体过一遍理解,再记忆重点内容。
2018一建水利考点精讲班第32讲:1F42002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至1F420023水利水电工程分包单位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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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内容在近几年考试中考查频率增加,多以案例形式考查,其中项目法人的分包管理职责、承包单位分包管理职责是学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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