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20015 《一建水利》病险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要求

1F420015 病险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要求
一、水工建筑物实行定期安全鉴定
1.水闸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17年考点)
2.水库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3.水工建筑物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4.闸门等单项工程达到折旧年限,应按有关规定和规范适时进行单项安全鉴定。

二、水工建筑的安全类别
1.水闸安全类别划分为四类:
一类闸:无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按常规维修养护即可保证正常运行。
二类闸:工程存在一定损坏,经大修后,可达到正常运行。
三类闸: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14年考点)
四类闸: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重建。
2.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
一类坝: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三、水工建筑物安全鉴定程序
水工建筑安全鉴定包括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和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4.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建筑物安全综合评价等。

四、验收前蓄水安全鉴定
水库建设工程在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未经蓄水安全鉴定不得进行蓄水验收。
组织 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13年考点)。设计、监理、土建施工、设备制造与安装、安全监测等单位分别提供自检报告及相关资料,第三方检测单位应提供监测报告。建设各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时间
项目法人认为工程符合蓄水安全鉴定条件时,可决定组织蓄水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鉴定经验和能力的单位承担,与之签订蓄水安全鉴定合同,并报工程验收主持单位核备。接受委托负责蓄水安全监定的单位(即鉴定单位)应成立专家组,并将专家组组成情况报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和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备。
任务
对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安装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进行评价,提出蓄水安全鉴定意见,明确是否具备蓄水验收的条件。
范围
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进水口工程、涉及蓄水安全的库岸和边坡等有关工程项目。
重点
检查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安装是否存在影响工程蓄水的安全因素,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
程序
分四个阶段:编制工作大纲、编写自检报告、现场鉴定与鉴定报告编写、鉴定报告审定。

【例题1·单选】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由()负责组织实施。【2013】
A.项目法人
B.施工单位
C.水行政主管部门
D.运行管理单位
【答案】A
【解析】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例题2·单选】根据《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某水闸工程鉴定结论为: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该水闸安全类别应为()类闸。【2014】
A.一
B.二
C.三
D.四
【答案】C
【解析】根据《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水闸安全类别划分为四类:
①一类闸:运用指标能达到设计标准,无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按常规维修养护即可保证正常运行;
②二类闸:运用指标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一定损坏,经大修后,可达到正常运行;
③三类闸: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
④四类闸:运用指标无法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重建。

【例题3·单选】闸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进行,以后每隔()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2017】
A.3
B.5
C.7
D.10
【答案】D
【解析】水闸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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