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20013 《一建水利》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1F420013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
1.关于主体工程开工的规定
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将开工情况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15年考点)
主体工程开工须具备的条件:  
(1)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已经设立;  
(2)初设已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3)建设资金已落实;  
(4)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已经确定,并分别订立合同;  
(5)质量与安全监督单位已经确定,并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落实来源;  
(7)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工作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例题·多选】主体工程开工的必要条件包括()。
A.主体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B.建设资金已落实
C.征地、移民工作已经完成
D.初步设计按规定批准
E.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
【答案】ABD
【解析】C的正确表达应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E的正确表达应为施工详图设计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项目法人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
(1)项目法人要及时研究解决设计、施工的关键技术问题。积极处理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建设条件。
(2)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现场独立负责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和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
(3)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项目法人决定。如涉及重大设计变更问题,应当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16年考点)

3.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4.设计变更
概念 是指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
分类 重大设计变更:1)工程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
2)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3)机电及金属结构
4)施工组织设计:①主要料场场地的变化;②水利枢纽工程的施工导流方式、导流建筑物方案的变化;③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案和工程总进度的变化。
一般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影响较小的局部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物结构型式、设备型式、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等方面的变化。

设计变更要求:
5)涉及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和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等方面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应当征得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门的同意。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法人等单位可以提出变更设计建议。项目法人应当对变更设计建议及理由进行评估。
7)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变更,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8)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编制的设计深度应当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技术标准的要求。
9)变更审批采取分级管理制度。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15年考点)

【提示】要了解重大设计变更的内容,不需逐字逐句记忆,但要会判断,区分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的不同处理情况,重点关注在重大设计变更中当涉及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和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等方面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应当征得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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