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17022 《一建水利》水下工程质量控制

1F417022水下工程质量控制【18年新增】
疏浚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1)断面中心线偏移不应大于1.0m。
(2)应以横断面为主进行检验测量,必要时可进行纵断面测量。监理单位复核检验测量点数:平行检测不应少于施工单位检测点数5%;跟踪检测不应少于施工单位检测点数10%。
(3)断面开挖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断面每边允许超宽值和测点允许超深值应符合《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要求。
(4)水下断面边坡按台阶形开挖时,超欠比应控制在1.0~1.5。
(5)局部欠挖如超出下列规定时,应进行返工处理:
①欠挖厚度小于设计水深的5%,且不大于0.3m。
②横向浅埂长度小于设计底宽的5%,且不大于2.0m。
③纵向浅埂长度小于2.5m。
④一处超挖面积不大于5.0m2。

【提示】本章内容非重点章节,考查频率和分值很低,只需将课程所点出的可能考到的内容掌握即可,不建议花太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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