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17021 《一建水利》水下工程施工

1F417020河湖整治工程施工技术
1F417021水下工程施工【18年新增】
一、施工准备
河湖整治工程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疏浚区、吹填区及取土区障碍物的清理。
(2)落实施工船舶停泊和补给码头。
(3)落实施工通道。
(4)准备物料推场。
(5)选择施工船舶停泊和避风锚地,并办理相关手续。
(6)落实用水用电。
(7)落实现场通信手段,配备水上交通船舶和陆地交通用车。
(8)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生活设施和办公用房。
(9)工前测量。
(10)施工放样与施工标志设置。
(11)设立水位站。
(12)设立GPS参考台。
(13)需要准备的其他工作等。
水下工程作业前应通过试生产确定最佳的船舶前移量、横摆速度、挖泥机具下放深度和排泥口吹填土堆集速度等技术参数。

二、施工方法
疏浚工程宜采用顺流开挖方式。吹填工程施工除抓斗船采用顺流施工法外,其他船型应采用逆流施工法。
下列情况下,疏浚工程应分段施工:
(1)疏浚区长度大于绞吸挖泥船水下管线的有效伸展长度或大于链斗、抓斗挖泥船抛一次主锚缆可能挖泥的长度。
(2)挖槽尺度规格不一或工期要求不同。
(3)挖槽转向曲线段需分成若干直线段进行施工。
(4)纵断面上土层厚海悬殊或土质出现较大变化。
(5)受航行或水工建筑物等干扰因素制约。
下列情况下,疏浚工程应分条施工:
(1)疏浚区宽度大于挖泥船一次最大挖宽。
(2)疏浚区横断面土层厚薄悬殊。
(3)挖槽横断面为复合式。
(4)应急排洪、通水、通航工程。
分条施汇时,应按照“远土近调、近土远调”的原则,依次由远到近或由近到远分条开挖。
下列情况下,疏浚工程应分层施工:
(1)疏浚区泥层厚度大于挖泥船一次可能疏挖的厚度。
(2)疏浚区内存在水上开挖士方。
(3)工程对边坡质止要求较高或为复式边坡。
(4)疏渡区垂直方向土质变化较大,需更换挖泥机具或对不同士质存放有不同要求。
(5)合同要求分期达到设计深度。
(6)紧急的疏浚、引水工程。
分层施工应遵循“上层厚、下层薄”的原则。

三、工程量计算
疏浚工程如以水下方计算工程量,设计工程量应为设计断面方量、计算超宽、计算超深工程量之和,并应分别列出。计算允许超深、超宽值满足《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要求。
吹填工程量按吹填土方量计算时,总工程量应为设计吹填方量与设计允许超填方量以及地基沉降量之和,超填厚度不应大于0.2m,吹填士流失成也应计算并列出;按取土量计算工程量时,吹填工程量应疏浚工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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