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11022 《一建水利》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

1F411022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
合理使用年限是指,水利水电工程及其水工建筑物建成投入运行后,在正常运行使用和规定的维修条件下,能按设计功能安全使用的最低要求年限。
耐久性是指,在设计确定的环境作用和规定的维修、使用条件下,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保持其适用性和安全性的能力。

一、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应根据工程类别和等别按表1F411022-1确定。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确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同时,其合理使用年限应按其中最高的年限确定。
水利水电工程各类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建筑物类别和级别按表1F411022-2的规定确定,且不应超过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提高或降低时,其合理使用年限应不变。
注:水库壅水建筑物不包括定向爆破坝、橡胶坝。
l级、2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闸门的合理使用年限应为50年,其他级别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闸门的合理使用年限应为30年。

二、耐久性设计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及其水工建筑物耐久性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明确工程及其水工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
(2)确定建筑物所处的环境条件;
(3)提出有利于减轻环境影响的结构构造措施及材料的耐久性要求;
(4)明确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混凝土裂缝控制等要求;
(5)提出结构的防冰冻、防腐蚀等措施;
(6)提出解决水库泥沙淤积的措施;
(7)提出耐久性所需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8)提出正常运用原则和管理过程中需要进行正常维修、检测的要求。
1.水工建筑物所处的侵蚀环境条件
水工建筑物所处的侵蚀环境条件可按表1F411022-3分为五个类别。

【例题·单选】淡水水位变化区、有轻度化学侵蚀性地下水的地下环境、海水水下区的环境类别属于()类。
A.二
B.三
C.四
D.五
【答案】B
【解析】淡水水位变化区;有轻度化学侵蚀性地下水的地下环境;海水水下区的环境类别属于三类。
2.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要求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是指,从混凝土表面到钢筋(包括纵向钢筋、箍筋和分布钢筋)公称直径外边缘之间的最小距离;对后张法预应力筋,为套管或孔道外边缘到混凝土表面的距离。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设计值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同时也不应小于粗骨料最大粒径的1.25倍。
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的水工结构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1F411022-4所列值。
3.混凝土抗冻等级的要求
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的水工建筑物结构和构件的混凝土抗冻等级应根据气候分区、冻融循环次数、表面局部小气候条件、水分饱和程度、结构构件重要性和检修条件等按表1F411022-5选定。
4.有关材料要求
对于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的水工结构,配筋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宜符合表1F411022-6的要求。
注:1.钢丝、钢绞丝的预应力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40;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3
5.水工混凝土上结构的水下部分,不宜采用碱活性骨料。
混凝土坝、碾压混凝土坝等大体积混凝土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采用合适的混凝土原材料,提高混凝土的密实性,改善混凝土性能。应优先选用中热硅酸盐水泥或发热量较低的硅酸盐水泥。
(2)混凝土水胶比根据混凝土分区或部位宜按表1F411022-7确定。碾压混凝土的水胶比应小于0.70。

(3)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过流表面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碾压混凝土坝表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8015,上游面防渗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8020且宜优先采用二级配碾压混凝土。
对可能发生碱骨料反应的混凝土,宜采用掺加活性掺合料作为抑制措施。掺合料的种类、掺量应通过抑制试验确定,宜采用大掺量矿物掺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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