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4017 《一建法规》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1Z304017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一、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当事人姓名、名称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动,均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也不需要重签合同)。

二、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主体不变内容变)】
合同变更需当事人双方①协商一致且②内容明确且③合法。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推定为未变更(应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法律如果规定合同变更应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从其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的合法程序: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监理单位签发工程变更令方可实施。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合同转让(内容不变主体变)】
(一)【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无需同意),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协议本身有效,但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务转移】应经过债权人同意。
(二)三种转让无效:(1)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债务人对让与人(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新债权人)主张。
(四)主债权转让的.从债权一并转移。

四、可撤销合同
【可撤消合同】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只有一方(误解方、不利方、受害方、违心方)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或撤销;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行)撤销。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包括:①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②具有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未撤销的,自始有效;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五、合同的终止
【合同解除(取消交易、退钱退货)】仅适用于“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不适用合同解除。
协商解除(不符合法定条件):只有对方同意时,合同才能解除。
法定解除(符合法定条件):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可解除。
(简记为:交易能够继续的,应当继续。无法继续的,才可以单方提出解除)
【发包人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情形】(1)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的;(2)承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完工,经催告仍未完工的;(3)己完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的。
【承包人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情形】(1)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且催告无效的;(2)发包人提供的主材、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且催告无效的;(3)发包人不履行约定的协助义务,且催告无效的。
【解除通知及异议★】当事人依法单方解除合同的,无需对方同意,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在3个月内向法院或仲裁请求确认解除的效力。

【多项选择题】关于合同解除的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建设单位拖延支付进度款,但经催告后同意付款的,施工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因为对方虽有违约行为,但交易能够得到补救,能够通过追究违约责任予以补偿的,不支持取消交易
B.施工方未经建设方同意更换现场技术员,建设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因为该行为虽轻微违约,但并不影响施工合同的履行。但如果施工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甚至撤走全部管理人员,则属于根本违约,建设方当然可以立即解除
C.施工中建筑材料大幅上涨,施工企业亏损严重。施工企业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因为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前提必须是对方严重违约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而材料涨价是当事人应承担的商业风险。
D.5月12日发生强烈地震,在建工程全部被毁。5月15日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承包合同。5月17日承包人收到该通知,5月18日承包人回复同意。则该合同解除的时间应确定为5月17日而不是5月18日,因为发包人通知解除符合法定条件,属单方解除。对方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通知到达即解除

【一二级己考5次】2015年9月15日,甲建材公司与丙设备租赁公司订立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施工单位的30万元材料款债权,9月25日甲公司将该债权转让通知了乙公司。12月30日丙公司向乙公司主张到期的30万元债权。但乙公司认为甲公司之前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拒绝支付。本案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于9月25日生效
B.该债权转让协议9月25日起对乙发生效力
C.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不能向丙公司主张
D.丙公司不能取得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
【答案】B

【单项选择题】甲施工企业拖欠乙劳务公司一笔劳务费,甲与丙公司商定由丙负责向乙偿还,并通知了乙。则该债务转让协议( )。
A.自始无效
B.对乙不发生效力
C.自通知到达乙时生效
D.如果征得乙同意,甲仍需承担还款责任
【答案】B


【单项选择题】关于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的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得知乙方公司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均发生了变更,于是要求签订合同变更协议,但遭到乙方拒绝。该合同必须签订变更协议,否则合同失效
B.甲向乙购买50吨水泥,后甲通知乙需要更改购买数量,但一直未明确具体数量。交货期届至,乙将50吨水泥交付给甲。甲可以按自己实际需要的数量只接收其中一部分,理由是合同已经发生变更
C.发包人为压缩投资,拟降低节能保温工程的部分标准,只要与承包人协商一致,变更的内容即发生法律效力
D.施工单位甲向水泥厂乙购买水泥,乙因生产能力所限无法按时供货,便将该笔业务转让给另一厂家丙,并经得甲的同意。最终,因丙提供的水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质量事故。则甲只能要求丙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因为合同转让的后果是内容不变主体变,乙已经退出了交易,丙才是新的合同当事人
【答案】D



【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合同撤销,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单位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未对模板安装费报价),可以以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为由请求变更合同
B.供货商将国产设备假冒进口出售,买受人可以选择撤销合同,也可以放弃撤销权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C.因业主隐瞒实际地质条件,施工单位请求法院撤销施工合同的,应当自合同订立1年行使撤销权
D.合同被法院撤销的,该合同自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无效
【答案】B

【多项选择题】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在施工过程中,因建筑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当事人不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主张撤销合同。因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趁人之危”必须是发生在订立时。而合同履行中显失公平,不属于可撤销范畴
B.施工单位由于重大误解,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将想购买的A型钢材误写为买B型钢材,可以与卖方协商变更为A型钢材,也可以与卖方协商撤销该合同
C.2017年4月施工单位与化工企业签订了一份10万元进口化工材料的买卖合同,直到2018年8月施工单位才发现该化工材料是国产,此时,施工企业仍享有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从知道被骗而不是从实际被骗时起算
D。分包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接受了总包提出的明显不合理转嫁风险的条款。但分包人施工中始终未提出异议,应视为以行为方式放弃撤销权
E.甲有一辆工程用车,该车实际行驶里程8万公里(市场价格约为16万元),但里程表仅显示为4万公里。甲明知上述情况存在,仍将该车以23万元价格卖给了乙,乙知情后可以要求工商行政部门撤销合同
【答案】ABCD
【解析】E错,法院或仲裁方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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