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3032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一)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资质资格违法,违反《建筑法>的“资质管理”):
(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2)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4)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二)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接活,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2)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干活,违反<质量管理条例》):
(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3)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4)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5)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四)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干活,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违法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I措施所需费用的;
(24)转让、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略)
(五)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注册建造师违法的,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简记为:违法行为发生地查处,工程所在地记入档案)
【单项选择题】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属于施工企业承揽业务不良行为的是( )。
A.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B.拖欠分包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
C.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
D.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的
【答案】B
【单项选择题】建造师曹某受聘并注册于甲省A市具有一级资质的某建筑公司,在甲省B市的建筑工地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履行职责造成环境事故。负责将曹某违法行为记入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的机构应该是( )。
A.甲省A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B.甲省B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C.甲省B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甲省A市、B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