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73 《一建法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1Z3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一、抵押权
【可以抵押的财产=可以买卖】(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
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其他。
【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买卖】(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单位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其他。
【抵押权的设立】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抵押的效力】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也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己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向第三方提存。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入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抵押权:(1)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2)协议不成的,起诉申请拍卖、变卖。(简记为协议或起诉)
同一不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按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单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抵押物只能由债务人提供
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用于抵押
C.仓单提单可用于抵押
D.抵押物应当转移占有
【答案】B

【单项选择题l3月5日,甲为借贷,将自有厂房和设备抵押给乙,签订抵押合同;3月20日,双方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则厂房和设备抵押权设立的时间分别为( )。
A.3月5日,3月20日
B.3月20日,3月20日
C.3月5日,3月5日
D.3月20日,3月5日
【答案】D

【2018二级】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通知了抵押权人并告知了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则( )。
A.转让行为无效
B.转让所得价款应当由抵押权人所有
C.转让所得价款可以向第三人提存
D.转让所得价款只能提前清偿债务
E.转让行为有效
【答案】CE

【单项选择题】施工企业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后来施工企业无力还贷,经诉讼后其抵押房产被拍卖,拍得的价款为150万元,贷款的利息及违约金为20万元,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10万元,则拍卖后应返还施工企业的款项为( )万元。
A. 10 B. 20 C. 30 D. 50
【答案】B
【解析】抵押权人就主债权100万元,利息及违约金20万元,实现抵押权的费用10万元优先受偿。

【单项选择题】甲将自有的房产同时向乙、丙和丁作了抵押,但乙的抵押没有办理登记。由于甲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其房产被拍卖后所得价款的正确清偿顺序为( )。
A.乙、丙、丁按比例受偿
B.乙无权优先受偿,由丙和丁按比例受偿
C.乙无权优先受偿,丙和丁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受偿
D. 丙和丁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受偿后,剩余款项乙有权优先受偿
答案】C

【例题1·单选】在下列担保方式中,不转移对担保财产占有的是( )。【2009】
A.定金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答案】C
【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定金是以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例题2·多选】在《担保法)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中,既允许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也可以用第三人财产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有( )。
A.保证
B.抵押
C.动产质押
D.留置
E.定金
【答案】BC
【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保证必须是第三人提供担保,留置的财产,一定是合同中对方的财产。定金一定是由合同约定的一方向对方当事人支付。


二、质权
1.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2.质押的分类: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3.可质押的权利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应收账款;
(5)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例题·单选】根据《物权法》,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是( )。【2014】
A.专利中的财产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答案】D
【解析】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注意易混淆知识点之间的对比,尤其是抵押与质押的对比。考试易混淆考查。

【单项选择题】债务人将仓单、提单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是( )。
A.保证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答案】B

【单项选择题】工程建设中,常见到一些质押行为。以下质押活动中,无效的是( )。
A.甲施工企业在银行办理投标保函,银行要求甲提供反担保。甲将自有的1台吊车质押给银行
B.年底,施工企业将建设单位确定的6000万元应收款债权质押给银行借贷3000万元发放农民工工资
C.地方政府为了融资建设地铁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将地铁或桥梁通车后未来十年收费权质押给银行
D.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约定全程垫资,并将其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移交给施工企业作为质押担保
【答案】D

三、留置权【必会】
【留置】留置权无需对方同意,即可单方行使,是非常激烈的担保方式,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法律规定一般仅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合同标的物(动产)有留置权。留置权人应当妥善保管留置物,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
1.留置的概念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留置权是法定权利;
(2)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
(3)合法占有才可以留置。
2.留置合同的范围:(1)保管合同;(2)运输合同;(3)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3.留置物的保管:
(1)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2)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留置期: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

【例题1·单选】根据《担保法》,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的是( )。【2017】
A.运输合同
B.施工合同
C.买卖合同
D.租赁合同
【答案】A
【解析】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例题2·单选】下列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的留置权是( )。【2015】
A.买卖合同
B.运输合同
C.借款合同
D.租赁合同
【答案】B
【解析】《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提示】
此知识点要理解记忆,注意易混淆知识点之间的对比,抵押和质押是约定的权利,而留置是法定的权利。

【2015二级】下列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留置权的是( )。
A.买卖合同
B.运输合同
C.施工合同
D.租赁合同
【答案】B

【2012二级】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留置的标的是不动产或动产
B.买卖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行使留置权
C.加工承揽合同中可以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D.留置期间留置物毁损、灭失的,由债务人承担
【答案】C

四、定金【必会】
【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应当书面约定,自定金交付时生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额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

【单项选择题l6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总价100万元。买方6月10日按约定向卖方交付了25万元定金。说法正确的是( )。
A.定金合同自6月1日生效
B.若卖方拖延交付、部分交付或瑕疵交付,应双倍返还定金
C.若卖方不能交付货物,应返还50万元
D.若买方放弃购买,仍可以要求卖方退还5万元
【答案】D
【解析】20*2+5=45,因此C错。

【例题·单选】甲建设单位与乙设计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为200万元,定金为设计费的15%,甲支付定金后,如果乙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合同,甲可以要求乙返还( )元。【2017】
A.80万
B.60万
C.40万
D.30万
【答案】B
【解析】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注意定金双倍罚则担保效力的逻辑含义,灵活应对试题考查。同时注意知识点之间的融会贯通,定金与违约金二者只能择其一适用,二者不能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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