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42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土地所有权(公家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人的)】
1.土地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设立于国有土地,不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己设立的用益物权。
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卖)或划拨(送)两种方式。工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
竞价方式出让(卖)。
4.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使用权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的,应当依法经行政机关批准。
5.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1)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应当申请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房地一体、房地不分离)。
6.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其他用地使用权,到期消灭。
【例题·多选】关于土地权属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6】
A.城市郊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B.自留地归集体所有
C.城市市区土地归国家所有
D.农村土地均归集体所有
E.宅基地归农民个人所有
【答案】BC
【解析】
A错误,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B正确,E错误,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C正确,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D错误,错在“均”字,因为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一定要注意区分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用途,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民用、商用、军用等,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能民用。注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只能是建立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的。
【例题1·单选】根据《物权法》,建设用地使用权自( )时设立。【2017】
A.划拨
B.登记
C.支付出让金
D.转让
【答案】B
【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例题2·单选】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续期和消灭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5】
A.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建物及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
B.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使用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50年
C.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D.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答案】A
【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提示】
此知识点规定较为琐碎,需要注意细节把握。学习中要注意知识点之间的融会贯通,建设用地使用权,既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又是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的第二种抵押物。
三、地役权(注意与相邻权比较:“必要”利用为相邻权;“更好利用”为地役权)【必会】
【地役权】
1.地役权是当事人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是通过合同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2.需要便利的土地叫需役地,提供便利的土地叫供役地。
3.地役权是特殊的不动产物权,无需登记。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3)利用目的和方法;(4)利用期限;(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解决争议的方法。
5.需役地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转让时,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简记为:地役权是从权利,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主权利转让,从权利一并转移。)
【例题1·多选】关于地役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7】
A.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B.地役权合同应包括解决争议的方法
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签订时设立
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E.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ADE
【解析】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并且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3)利用目的和方法;(4)利用期限;(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与“应”意境相差较大,不建议选B。
【例题2·单选】甲在乙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设立地役权并办理了登记,乙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关于各方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6】
A.甲的地役权因办理登记而设立
B.乙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经甲同意
C.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不必经乙同意
D.甲的地役权对丙具有约束力
【答案】D
【解析】
A错误,甲的地役权因签订合同而设立。
B错误,乙转让土地使用权无需经甲同意。
C错误,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需经乙的同意。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D正确,丙是权利转让的受让人,地役权对丙具有约束力。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提示】
此知识点为高频考点,需要理解掌握,地役权的设立通过合同债权关系即可产生,但是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