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432040屋面及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标准
1A432041 屋面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基本规定
(1)施工单位应取得建筑防水和保温工程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编制屋面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执行。
(2)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二、基层与保护工程
(1)屋面找坡应满足设计排水坡度要求
(2)基层与保护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
(3)找坡层宜采用轻骨料混凝土,找平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
(4)卷材防水层的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应做成圆弧形,且应整齐平顺。
(5)隔汽层应设置在结构层与保温层之间
(6)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7)待防水层卷材铺贴完成或涂料固化成膜,并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其上的保护层施工。
(8)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宜设置分格缝,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应大于10m,分格缝宽度宜为20mm。
(9)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女儿墙和山墙之间
三、保温与隔热工程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或干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与隔热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应为10m2,且不得少于3处。
(3)板状材料保温层采用干铺法施工时,保温材料应紧靠在基层表面上,应铺平垫稳;
(4)纤维材料保温层的纤维材料填充后,不得上人踩踏。
(5)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施工,喷涂时喷嘴与施工基面的间距应由试验确定。
(6)在浇筑泡沫混凝土前,应将基层上的杂物和油污清理干净。基层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7)种植隔热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8)设计无要求时,架空隔热层高度宜为180~300mm。
(9)蓄水隔热层与屋面防水层之间应设隔离层。
四、防水与密封工程
(一)卷材防水层
(1)屋面坡度大于25%时,卷材应采取满粘和钉压固定措施。
(2)卷材铺贴方向宜平行于屋脊,且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3)平行屋脊的卷材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规范相关规定。
(4)卷材铺贴方法有冷粘法、热粘法、热熔法、自粘法、焊接法、机械固定法等。
五、应做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
(1)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
(2)保温层的隔汽和排汽措施;
(3)保温层的铺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及热桥部位的保温措施;
(4)接缝的密封处理;
(5)瓦材与基层的固定措施;
(6)檐沟、天沟、泛水、水落口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
(7)在屋面易开裂和渗水部位的附加层;
(8)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的隔离层;
(9)金属板材与基层的固定和板缝间的密封处理;
(10)坡度较大时,防止卷材和保温层下滑的措施。
1A432042 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基本规定
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合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不应低于5℃;
(2)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10℃;
(3)采用砂、石材料铺设时,不应低于0℃;
(4)采用自流平、涂料铺设时,不应低于5℃,也不应高于30℃。
2.检查防水隔离层应采用蓄水方法,蓄水深度最浅处不得小于10mm,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面层应采用泼水方法。
3.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缝、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
(2)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内清理干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盖封,并应与面层齐平。
四、板块面层铺设
1.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2.铺设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人造石板块、陶瓷锦砖、陶瓷地砖、缸砖、水泥花砖、料石大理石、花岗石等面层的结合层和填缝材料采用水泥砂浆时,在面层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当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3.板块类踢脚线施工时,不得采用混合砂浆打底。
4.砖面层、大理石、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所用板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有放射性限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5.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时,砖应视需要浸水湿润晾干待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水泥勾缝和压缝后,并应做养护和保护。
6.铺设大理石、花岗石面层前,板材应浸湿、晾干。结合层与板材应分段同时铺设。
7.强度和品种不同的预制板块不宜混杂使用。
板块间的缝隙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板块面层缝宽不宜大于6mm,水磨石板块、人造石板块间的缝宽不应大于2mm。预制板块面层铺完24h后,应用水泥砂浆灌缝至2/3高度,再用同
1A432043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基本规定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环保、节能、减排等有关规定。
3.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4.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6.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规定要求。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9.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审查批准
10.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不得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
12.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13.施工单位应建立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等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各方确认
15.管道、设备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
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气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直接埋设电线
(二)抹灰、门窗、吊顶、饰面板(砖)、幕墙及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条文
1.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2.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3.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4.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5.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6.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7.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9.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基本规定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规定,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以施工前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的样板房作为依据。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施工前的交接检验记录,并符合规范规定。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以户(套)为单位进行分户工程验收。
智能化工程
包括有线电视、电话、信息网络、智能家居、访客对讲、紧急求助、入侵报警。质量和检验方法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相关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的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工程资料:
(1)装修原材料及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复验报告;
(2)装修工序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4)分户工程验收的相关文件及表格。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检测资料:
(1)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2)绝缘电阻检测报告;
(3)水压试验报告;
(4)通水、通气试验报告;
(5)防雷测试报告;
(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检测报告。
1A432044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强制性条文
1.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2.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4.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防火安全强制性条文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3.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4.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1A432045 幕墙工程技术的有关规定
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
(1)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玻璃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2)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4)全玻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5)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6)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7)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
(8)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隐框、半隐框及点支承玻璃幕墙的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明框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二道密封宜采用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也可采用硅酮密封胶。
(9)隐框或横向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的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托条应能承受该分格玻璃的重力荷载作用,且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2mm、高度不应超出玻璃外表面。托条上应设置衬垫。
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
(1)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2)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3)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固定构件时,注胶应在温度15℃以上30℃以下、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金属板、石板空缝安装时,必须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出口。
三、《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336
(1)本规范适用于地震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地震区的民用建筑用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石材蜂窝复合板、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和纤维水泥板等外墙用人造板材幕墙工程。人造板材幕墙的应用高度不宜大于100m。
(2)幕墙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四、《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1)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所使用的隔热材料的力学性能和热变形性能试验报告。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五、《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通知,公通字[2009]46号)
(1)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4)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5)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6)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