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424035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高处作业要严格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一、高处作业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形式
(1)作业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在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作业人员患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
(3)违章酒后作业。
(4)各种形式的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
(5)各种类型的洞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
(6)攀登作业所使用的工具不牢固。
(7)设备、管道安装、临空构筑物模板支设、钢筋绑扎、安装钢筋骨架、框架、过梁、雨篷、小平台混凝土浇筑等作业无操作架,操作架搭设不稳固,防护不严密。
(8)构架式操作平台、预制钢平台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
(9)不按安全程序组织施工,地上地下同时施工,多层多工种交叉作业。
(10)安全设施无人监管,在施工中任意拆除、改变。
(11)高处作业的作业面材料、工具乱堆乱放。
(12)高温季节施工无良好的防暑降温措施。
二、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防护栏杆的设置与搭设;
2)攀登与悬空作业的用具与设施搭设;
3)操作平台及平台防护设施的搭设;
4)防护棚的搭设;
5)安全网的设置;
6)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所用的材料、配件的规格;
7)设施的节点构造,材料配件的规格、材质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连接状况。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
2)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材料和设备产品合格证明;
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4)预埋件隐蔽验收记录;
5)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