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421032 临时用水计算
一、用水量的计算
(1)现场施工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1=K1· (1A421032-1)
式中 q1——施工用水量,L/s;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可取1.05~1.15);
Q1——年(季)度工程量;
N1——施工用水定额(浇筑混凝土耗水量2400L/m3、砌筑耗水量250L/m3);
T1——年(季)度有效作业日,d;
t——每天工作班数(班);
K2——用水不均衡系数(现场施工用水取1.5)。
(2)施工机械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2=K1·N2·(1A421032-2)
式中 q2——机械用水量,L/s;
K1——未预计的施工用水系数(可取1.05~1.15);
Q2——同一种机械台数,台;
N2——施工机械台班用水定额;
K3——施工机械用水不均衡系数(可取2.0)。
(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3=(1A421032-3)
式中 q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L/s;
P1——施工现场高峰昼夜人数,人;
N3——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为20~60L/(人·班),主要视当地气候而定];
K4——施工现场用水不均衡系数(可取1.3~1.5);
t——每天工作班数(班)。
(4)生活区生活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4=(1A421032-4)
式中 q4——生活区生活用水,L/s;
P2——生活区居民人数,人;
N4——生活区昼夜全部生活用水定额;
K5——生活区用水不均衡系数(可取2.0~2.5)。
(5)消防用水量(q5):最小10L/s,并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的要求。
(6)总用水量(Q)计算:
1)当(q1+q2+q3+q4)≤q5时,则Q=q5+(q1+q2+q3+q4)/2;
2)当(q1+q2+q3+q4)>q5时,则Q=q1+q2+q3+q4;
3)当工地面积小于5ha,而且(q1+q2+q3+q4)<q5时,则Q=q5。
最后计算出总用水量(以上各项相加),还应增加10%的漏水损失。
二、临时用水管经计算
供水管径是在计算总用水量的基础上按公式计算的。如果已知用水量,按规定设定水流速度,就可以计算出管径。计算公式如下:
d=(1A421032-5)
式中 d——配水管直径,m;
Q——耗水量,L/s;
υ——管网中水流速度(1.5~2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