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中,应给予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

    • 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中,应给予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罚的是( )。
    • A.擅自改变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措施,并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B.擅自修改设计,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
    • C.一年内,累计两项工程未按照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设计进行施工
    • D.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D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2)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3)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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