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资料:某桥梁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竣工报告。发包方认为工程质量很好,双方合作愉快,为尽快通行,建设单位没有组织验收即直接使用了。但使用过程中发现该工程存在一些质量问题,遂要求承包方修理。承包方认为该工程未经验收,建设单位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不再承担责任。
- 问题:
- 1.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可否视为工程已交付,承包方不再承担责任?
- 2. 发生上述问题,承包方应如何履行保修责任?
- 3. 上述纠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1.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可视为发包方已接收该工程,但不能免除承包方负责保修的责任。
2. 承包方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保修规定处理。
3. 可通过协商、调解及合同条款规定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