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由甲公司预】

    • 甲建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由甲公司预先垫付20%的工程款,但没有约定利息的计算方法,若甲已公司就工程款支付发生争议,甲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工程款并偿还垫付工程款的利息,人民法院应 ( )。
    • A.对该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 B.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C.对工程款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利息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D.对工程款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利息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C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利息支付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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