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D,E
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单位工程的验收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签字人员应为各方项目负责人。 (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节能、环境保护等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6)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项目的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