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将其有权处分的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银行同时要求甲提供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

      甲公司将其有权处分的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银行同时要求甲提供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则该银行有权()。

      A.直接变卖该工程

      B.直接转移占有该工程

      C.直接与甲协议以工程折价受偿

      D.向法院起诉拍卖该工程后优先受偿

      E.直接要求保证人代为清偿债务

  【答案】DE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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