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工程的施工合同工期为16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6—1所】

    • 某工程的施工合同工期为16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6—1所示(时间单位:周)。各工作均按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报价单(部分)见表6—1。 施工单位报价单 表6-1 工程施工到第4周时进行进度检查,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A工作已经完成,但由于设计图纸局部修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840m3,工作持续时间未变。事件2:B工作施工时,遇到异常恶劣的气候,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损失1万元,实际只完成估算工程量的25%。事件3:C工作为检验检测配合工作,只完成了估算工程量的20%,施工单位实际发生检验检测配合工作费用5000元。事件4: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导致D工作尚未开始,造成施工单位自有设备闲置4个台班,台班单价为300元/台班、折旧费为100元/台班。施工单位进行文物现场保护的费用为1200元。问题1:根据第4周末的检查结果,在图6-1上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逐项分析B、C、D三项工作的实际进度对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问题2:若施工单位在第4周末就B、C、D出现的进度偏差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工程延期多长时间?为什么?问题3: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就事件2、4提出费用索赔?为什么?可以获得的索赔费用是多少?问题4:事件3中C工作发生的费用如何结算?问题5:前4周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结算款为多少元?


问题1
⑴ 实际进度前锋线如下图所示。

⑵ B工作拖后1周,不影响工期,因B工作总时差为1周。
⑶ C工作拖后1周,不影响工期,因C工作总时差为3周。
⑷ D工作拖后2周,影响工期2周,因D工作总时差为0(D工作为关键工作)。
问题2 批准工程延期2周;
理由: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造成D工作拖延两周,不属于施工单位原因,且D为关键工作。
问题3
(1)事件2不能索赔费用,因异常恶劣的气候造成施工单位损失不能索赔。
(2)事件4可以索赔费用,因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属非施工单位原因。
(3)可获得的费用为4台班×100元/台班+1200元=1600元。
问题4
不予结算,因施工单位对C工作的费用没有报价,故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问题5
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结算款为:
A工作:840m3×300元/ m3=252 000元
B工作:1200m3×25%×320元/ m3=96 000元
D工作:4台班×100元/台班+1200元=1600元
小计:252 000元+96 000元+1 600元=349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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