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
总承包方式的优点 (1)单一的合同责任: 聽 聽发包人对设计、招标、实施过程的管理均仅进行宏观控制,简化了管理的工作内容。 (2)固定工期、固定费用国际工程总承包合同通常采用.我国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可以补偿或不补偿两种合同模式。 (3)可以缩短建设周期≠边设计边施工 全过程进行一体化管理,不必等工程的全部设计完成后再开始施工,单位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评审后既可开始该单位工程的施工。设计与施工在时间上可以进行合理的搭接。 (4)减少设计变更 (5)减少承包人的索赔 总承包合同发包人仅承担签订合同阶段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重大风险,单一的合同责任减少了大量的索赔处理工作,使投资和工期得到保障。总承包方式的缺点(1)设计不一定是最优方案承包人重成本,不重方案优化和高质量。(2)减弱实施阶段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对设计的细节和施工过程的控制能力降低。